Tuesday, August 03, 2010

一段

从轻快铁站出来,挤身于一群时髦妸娜芬芳的OL里头大摇大摆穿过城中城的我,其实很知道自己的穿着真的不敢恭维。
十元一件的T恤 ,N年前买的牛仔裤加一双N年的灰球鞋(注意,球鞋原本是白色的!!),三十元的大手袋,我每朝就这样大剌剌的招摇过市。过了三十岁但仍单身的女人可以厚颜无耻到这个地步,是天地不容的!
但是天主,凌晨五点多就要挣扎着起身梳洗准备上班,我已经十级灰到随便抓一件没破没烂的衣服就往身上披搭了。反正穿着出门到了公司就要换上制服,就算天怒人怨我也不管自己是否有碍瞻观(大条道理来支持自己形容邋遢,我是无可救药了好吗!)。
潮流?三千年前某一小段时间我或许注意这些。尽管同事B小姐循循善诱把女人要打扮要保养要懂得穿衣要有品味的道理向我复述一遍又一遍,我却依然故我。
女人的怠懒是很可怕的。后来我若有所思,我想我应该了解黄脸婆是怎样养成的(关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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