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的凉鞋又快要报销了。算算它也陪我东征西讨了一年八个月(经常性的那种),以一个正常女人爱买鞋的程度来说,这是一个记录。
你以为我不想买多多的鞋,搭配不一样的衣服、心情,让自己走路有风吗?除非我不是女人。。。
50%的原因是因为,我穷。穷,不是个有格调的字眼,那换一个说法,因为我节俭,持家有道,不乱花钱。另外50%,说起来有点可恨,皆因本小姐的天足即使不用缠,也象三寸金莲。四号鞋有时还嫌略大。
逛街看到漂亮的鞋子,高跟鞋也好、凉鞋也好、运动鞋也好,十有八九都找不到我的size。逛多几家店,满腔看到猎物的兴奋都被浇熄得差不多了,就可以打道回府。
如果我正巧生在时兴小脚为美的年代,岂不是无故成了美女?该不该嵯叹生不逢时呢?可是话说回来,古代的缠小脚其实是病态的畸形。把闺女好好的双脚用力往下拗,洒些碎磁再用白布紧紧地裹上用针线定住,数年后小脚成型可还象个脚吗?真不知道是那一个王八蛋发明的玩意儿。
2 comments:
脚小,那不就穿多几双袜子咯.
哈哈
嗳呀~我应该为你神来之笔的幽默鼓掌吗?哈哈哈。。。
Post a Comment